近日,孟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县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暨集中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业户专题会议,要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利用换发证照的阶段,搞好生产条件的评审复查,同时采取联合行动,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生产业户集中查处,坚决取缔。
此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全面检查、邀请专家评审、质监与安监联合检查的方式,通过填写检查表的形式,对辖区内的每一个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换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评审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未改正的,不予受理许可证换发事宜。
同时,根据群众举报,对全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小作坊进行集中查处,对相关的责任人,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对涉及的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全处置,为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营造平等、公正、安全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