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食药检验研究院拟1104万采购多套色谱、质谱系统

浏览: 次 来自:网络 时间:2015-09-21

【导读】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近期拟花费1104万采购多套色谱和质谱系统。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近期拟花费1104万采购多套色谱和质谱系统。更详细的信息如下:

1.招标文件编号:0624-15180752(FJ[GK]201508310786)

2.招标项目内容:
\采购单位: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 福建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330号

联系方式:李素玉 电话:0591-87622559

3.本项目各合同包最高限价为:合同包1:135万元人民币;合同包2:75万元人民币;合同包3:300万元人民币;合同包4:110万元人民币;合同包5:25万元人民币;合同包6:45万元人民币;合同包7:100万元人民币;合同包8:87万元人民币;合同包9:137万元人民币;合同包10:90万元人民币;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7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截标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7楼705室购买招标文件。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楼705室

6.项目联系人:庄香东 黄鸿彬

 联系电话:0591-38872249、0591-87600347 传真:0591-38872072

 公司网址:www.fujianbid.com E-mail:huanghb@fujianbid.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根据(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合同包5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其余合同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函应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在开标当日保持有效)。

 (4)应提供投标人2013年度或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截标时间前三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应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应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012691890010001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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